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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8 20:41:59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转自: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结题工作的通知-吉林工商学院高教所

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及课题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2〕12号)相关要求,结合2022年下半年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结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收成果要求:

1.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 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

2.省级教改课题研究成果(论著、论文等)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支持项目”。

3.教研论文用稿通知不予作为申请结题的成果。

二、验收材料

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分重点和一般),请课题负责人根据情况下载填报;

2.提交材料:本次结合教育厅平台上传内容(见附件)提交验收材料。其中结项申报书暂提供无章版。产教协同项目涉及盖章的部分都需要有企业、学校盖章。

3.提交时间:重点课题12月11日(周日)中午前、一般课题12月13日(周二)中午前以“主持人+2022年省教育厅结题”为主题将电子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邮箱:864027148@qq.com。

电子版总文件夹以“主持人+XX年重点(一般)课题”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相关内容(指立项申报书等)”命名。

三、特别说明

1. 结题验收形式:一般(专项)课题,省教育厅委托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实施结项验收。重点课题,由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进行评审。

2.2020年立项课题、2021年结项结果为暂缓结项的课题待验收通过后,还需通过网址进行表单填报;2021年立项课题待验收通过后,需通过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管理平台进行填报。以后续通知为准。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13756262814  8230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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