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转自: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林工商学院高教所)
各教学单位、部门:
高教所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普通本科高校2019年度教改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和2020年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结合2021年下半年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课题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2018年、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改课题
(二)2018年立项的必须在本次结项验收,否则按撤项处理。2019年立项的省级重点课题不能在本年度结题的,可于2022年申请结项。
(三)本次结项验收,不再受理2019年立项课题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申请。
(四)成果要求:
1.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
2.省级教改课题研究成果(论著、论文等)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支持项目”。
3.教研论文用稿通知不予作为申请结题的成果。
(五)结题验收材料
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验收书》(分重点和一般);
2.结题验收提交材料及电子版格式。主要包括:
①立项申报书.pdf(含教育厅章)
②中期检查表.pdf(学校盖章版)
③结项验收书.pdf
④结项报告.doc(word版)
⑤公开发表论文.pdf(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封底)
⑥其他佐证材料.rar(根据课题研究实际)
⑦汇总表
请申请本次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于11月8日(周一),以“主持人+2021申请省教改结题”为主题将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864027148@qq.com。
二、课题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2020年省高等教育教改课题
(二)课题中期检查需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表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并按省教育厅批复的结果执行(中期检查表加盖学校公章通过网上报送,具体网址及上传方式另行通知)。
(三)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后不允许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请在《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课题变动情况说明”写清缘由,省级课题仅可变更一次。
(四)提交材料有:①④必须提交,②③⑤至少提交一项。
①中期检查表.pdf
②论文用稿通知.pdf(带公章,后附论文全文)
③公开发表论文.pdf(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封底)
④阶段总结.pdf(不少于1500字)
⑤其他佐证材料.rar
三、特别说明
1.本次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先提交电子版,后续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材料电子版总文件夹以“主持人”命名,子文件夹以“主持人+相关内容(指立项申报书等)”命名。邮件以“主持人+2021年省教育厅结题(或中期检查)”为主题于11月18日(周四)前发送至864027148@qq.com.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8230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