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商学院理论学习资料
2023年第2期
党委宣传部 2023年02月25日
目 录
1.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1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主动权...............9
3.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13
4.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20
5.牛先锋:从四个维度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44
6.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53
7.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62
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
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
习近平
今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十个年头,十年磨一剑,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没有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就不会有今天这样一个高度团结、坚强有力的中国共产党,就不会有在困难面前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党群关系,就不可能在国际风云变幻中赢得历史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前进。
古人说:“成其身而天下成,治其身而天下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经常讲跳出历史周期率问题,这是关系党千秋伟业的一个重大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兴衰成败。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党始终在思索、一直在探索。毛泽东同志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这就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自我革命就是补钙壮骨、排毒杀菌、壮士断腕、去腐生肌,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防止人亡政息。勇于自我革命和接受人民监督是内在一致的,都源于党的初心使命。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才能本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检视自身、常思己过,坚决同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才能摆脱一切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围猎”腐蚀,并向党内成为这些集团、团体、阶层同伙的人开刀,永葆党的生机活力;才能让人民信赖我们、支持我们,真心实意帮助我们改正缺点,坚定跟着党一起奋斗。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
第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历史反复证明,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党的团结统一首先是政治上的团结统一。我们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坚决防止和治理“七个有之”,坚决清除对党中央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从根本上扭转了落实党的领导弱化、党的观念淡漠状况,全党“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日益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
第二,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我们坚持用“革命理想高于天”的信仰强基固本、凝心铸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要求全党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先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锤炼共产党人信仰信念的钢筋铁骨。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一些领域长期存在的意识形态之乱、价值观之乱得以正本清源,全党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增强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在风浪考验中立住脚,在诱惑“围猎”前定住神,在复杂严峻斗争中保持了政治本色。
第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党中央率先垂范,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等光荣传统,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个毛病一个毛病纠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年接着一年坚守,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纪律松弛、作风飘浮状况显著改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氛围基本形成,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第四,坚持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古人说:“国家之败,由官邪也。”腐败是最容易颠覆政权的问题,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我们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去疴治乱,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定稳妥、有力有效查处了一批新中国成立以来十分重大的案件,“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坚决消除腐败这个最大危险,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斗争。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不敢腐的震慑充分彰显,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自觉显著增强。当今世界没有其他哪个政党、哪个国家能够像我们这样大规模、大力度、坚持不懈惩治腐败。我们成功走出一条依靠制度优势、法治优势反腐败之路,书写了人类反腐败斗争历史新篇章。
第五,坚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我们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政治功能,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树立加强基层建设的鲜明导向,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总结运用党积累的伟大斗争经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掌握斗争策略、练就斗争本领,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疫情、防汛救灾、应对外部打压遏制等一线接受考验。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一些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得以坚决纠正,爱惜羽毛的“老好人”、推诿扯皮的“圆滑官”、得过且过的“太平官”失去市场,广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不断转化为制胜优势。
第六,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我们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发挥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推进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审计统计监督体制改革,推动各项监督贯通协同,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让制度“长牙”、“带电”。经过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我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营造了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深入推进管党治党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管党治党全部工作之中,确保党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主动权,以党的永不变质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既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和党的建设各方面,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推动伟大事业不断向前。
(三)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保证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严肃政治生活,涵养政治生态,督促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上,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
(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五)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必须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治“四风”树新风并举,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好作风好形象创造新伟业。
(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严厉惩治这一手绝不能放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管党治党,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七)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全面从严治党实效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八)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必须落实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抓领导、领导抓,从党中央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无私无畏、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九)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必须依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1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发展的安全性主动权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1日下午就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部署。只有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才能夯实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增强发展的安全性稳定性,才能在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狂风暴雨、惊涛骇浪中增强我国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不被迟滞甚至中断,胜利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
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由中央政治局同志自学并交流工作体会,尹力、刘国中、何立峰、张国清、陈吉宁、黄坤明同志结合分管领域和地方的工作作了发言,大家进行了交流。
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近年来,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思想共识不断凝聚、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但全面建成新发展格局还任重道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着力破除制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
习近平强调,要搞好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坚决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尽快形成完整内需体系,着力扩大有收入支撑的消费需求、有合理回报的投资需求、有本金和债务约束的金融需求。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完善扩大投资机制,拓展有效投资空间,适度超前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突破供给约束堵点、卡点、脆弱点,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竞争力和安全性,以自主可控、高质量的供给适应满足现有需求,创造引领新的需求。
习近平指出,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步伐,解决外国“卡脖子”问题。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使我国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全球领跑者,在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力争尽早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联动,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形成良性循环;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开放创新一体设计,实现有效贯通;坚持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一体部署,推动深度融合。
习近平强调,新发展格局以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基础,经济循环畅通需要各产业有序链接、高效畅通。要继续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顺应产业发展大势,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增强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优化生产力布局,推动重点产业在国内外有序转移,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促进内外产业深度融合,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近平指出,要全面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国内大循环的覆盖面。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城乡经济联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防止各地搞自我小循环,打消区域壁垒,真正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深度融合,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畅通国内大循环。
习近平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国内外大循环的动力和活力。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谈判,推动形成开放、多元、稳定的世界经济秩序,为实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循环创造条件。
(新华社北京2023年2月1日电)
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李强主持 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
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7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概括提出并深入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是党的二十大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重大成果。中国式现代化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探索和实践中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重大成果,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拓展和深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主持开班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
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共同梦想,无数仁人志士为此苦苦求索、进行各种尝试,但都以失败告终。探索中国现代化道路的重任,历史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身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经过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为实现现代化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消灭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了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现代化建设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们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前进,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我们在认识上不断深化,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进一步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和本质的认识,概括形成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初步构建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体系,使中国式现代化更加清晰、更加科学、更加可感可行。我们在战略上不断完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战略支撑。我们在实践上不断丰富,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特别是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习近平指出,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党的领导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性质,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前景光明、繁荣兴盛;否则就会偏离航向、丧失灵魂,甚至犯颠覆性错误。党的领导确保中国式现代化锚定奋斗目标行稳致远,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一以贯之,一代一代地接力推进,取得了举世瞩目、彪炳史册的辉煌业绩。党的领导激发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劲动力,我们党勇于改革创新,不断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不竭动力。党的领导凝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我们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主人翁精神。
习近平强调,一个国家走向现代化,既要遵循现代化一般规律,更要符合本国实际,具有本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5个方面的中国特色,深刻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这既是理论概括,也是实践要求,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明了一条康庄大道。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几十年时间走完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辟了广阔前景。实践证明,中国式现代化走得通、行得稳,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
习近平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借鉴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是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中国式现代化,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展现了现代化的另一幅图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等及其伟大实践,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中国式现代化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独立自主迈向现代化树立了典范,为其提供了全新选择。
习近平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战略与策略、守正与创新、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自立自强与对外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关系。进行顶层设计,需要深刻洞察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深入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使制定的规划和政策体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做到远近结合、上下贯通、内容协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探索性事业,还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大胆探索,通过改革创新来推动事业发展,决不能刻舟求剑、守株待兔。要增强战略的前瞻性,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敏锐洞悉前进道路上可能出现的机遇和挑战,以科学的战略预见未来、引领未来。要增强战略的全局性,谋划战略目标、制定战略举措、作出战略部署,都要着眼于解决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问题。要增强战略的稳定性,战略一经形成,就要长期坚持、一抓到底、善作善成,不要随意改变。要把战略的原则性和策略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灵活机动、随机应变、临机决断,在因地制宜、因势而动、顺势而为中把握战略主动。要守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正确方向。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着眼于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识变应变求变,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充分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既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又要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更好实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重点领域安全。要坚持独立自主、自立自强,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我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要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
习近平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通过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要保持战略清醒,对各种风险挑战做到胸中有数;保持战略自信,增强斗争的底气;保持战略主动,增强斗争本领。要加强能力提升,让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复杂严峻的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注重在严峻复杂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为敢于善于斗争、敢于担当作为、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撑腰鼓劲,看准的就要大胆使用。
习近平最后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抓好开局之年的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努力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李强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极大丰富和发展,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对于全党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是二十届中央委员的其他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中央军委委员出席开班式。
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解放军各单位和武警部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讨班。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开班式。
(新华社北京2023年2月7日电)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对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作出系统规范和明确规定,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对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推进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要抓实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将《规定》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严格执行《规定》。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规定》明确的任务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行使纪律处分权。要按照与党纪处分批准权限、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基本对应的原则,完善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的批准权限和程序,确保执纪执法贯通衔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
(202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实施党纪处分。
第三条 对违纪党员实施党纪处分实行分级负责制。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主要依据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其中系党员干部的,除本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优先依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条 对违纪党员实施党纪处分应当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对违纪党员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含纪律检查机关,下同)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纪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五条 党纪处分决定自有处分批准权的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处分批准权限和程序一般规定
第六条 除本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另有规定外,给予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可以由同级纪委审查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须经同级纪委审查同意后报请这一级党委审议批准。
第七条 给予担任两个以上职务(不含党代会代表)的违纪党员党纪处分,按照其中属于最高一级党组织管理的职务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违纪党员所担任的职务中属于最高一级党组织管理的职务有两个以上的,区别下列情形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一)有一个职务系党的中央或者地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应当按照该职务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二)除前项所列情形外,有一个职务系党的中央或者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纪委)委员的,应当按照该职务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三)除前两项所列情形外,应当按照违纪党员所担任的最高一级党组织管理的多个职务分别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就高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或者地方纪委委员在接受审查期间,其所在的地方党委不得免去其上述职务,也不得接受其辞去上述职务的请求。
第八条 违纪党员系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或者地方纪委委员,同时担任上级党组织管理的职务的,由该上级党组织的同级纪委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其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地方党委、纪委无需履行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追认程序。
第九条 对党员所作处分,需要变更或者撤销的,由原批准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或者有处分批准权的党组织审批。原批准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已撤销的,可以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党组织办理。
第十条 上级纪委提级审查的,经审理形成处置意见后,可以交由下级纪委履行处分审批程序;也可以经上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直接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其中上级纪委拟给予提级审查的下级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报请同级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上级纪委指定下级纪委审查的,被指定的下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后,按照程序将案件材料和处理意见转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委经审理后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对违纪党员免予党纪处分的,按照给予其警告处分的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照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对于各级纪委立案审查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由负责审查的纪委经审理后形成关于违纪事实和处分意见的通报材料,经下一级党组织交由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并由该下一级党组织报负责审查的纪委履行处分审批程序。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系负责审查的纪委下一级党组织的,由负责审查的纪委将关于违纪事实和处分意见的通报材料交由该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对各级纪委监委派出的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含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下同)以及未设立纪委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的,参照前款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给予其党纪处分时,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全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且表决时必须经过全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过半数赞成,方可形成决议;被审查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被审查人应当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上签写意见;拒不签写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写意见的,支部委员会(含未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应当在决议上注明。
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被审查人本人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如实记录、及时核实,合理的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该事实材料应当由被审查人签写意见,对签写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写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第十四条 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委可以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
(一)案情涉密、敏感的;
(二)违纪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的;
(三)违纪党员系县级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
(四)违纪党员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其负责人同违纪问题有关联的;
(五)违纪党员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经讨论无法及时形成决议,或者因可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未超过全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不能及时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的;
(六)县级以上纪委提级审查下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党员的;
(七)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除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另有规定外,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须经县级以上纪委审查批准,或者经县级以上纪委审查同意后报请有处分批准权的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各级纪委拟在给予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同时,建议给予其组织处理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并将组织处理建议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依照规定办理;必要时也可以在书面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后,一并报请同级党委审议批准。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纪委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直接决定给予其审查的党员党纪处分,须报请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纪委办公厅(室)名义书面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被审查人所在党组织系接受归口领导、管理,或者接受归口指导、协调或者监督的单位党组织的,前款规定中的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是指归口领导、管理单位,或者负有指导、协调或者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
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中央和地方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以及所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机关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纪委)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第十七条 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依照本规定应当由党委审批的,须经本级纪委常委会(未设常委会的应当召开纪委全体会议,下同)审议通过后于15日内报请这一级党委审议;依照本规定应当由上级党组织审批的,还须经同级党委审议同意后,按照程序于15日内呈报上一级纪委审查批准;党委应当及时审议处分事项,对处分意见分歧较大且确有必要的,也可以先通过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酝酿。
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情疑难、复杂,对事实证据、行为性质的认定把握困难或者有重大争议,可能影响党纪处理结果的,或者因留置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急需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负责审查的纪委监委经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可以先行移送司法机关,并及时报上一级纪委监委备案;其中给予其党纪处分须报请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当在移送司法机关之日起15日内报请同级党委审议,至迟不晚于司法机关决定提起公诉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前。
给予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地方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党纪处分,依照本规定须呈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在报请同级党委审议前,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应当于3日内形成书面情况报告与上级纪委沟通;上级纪委应当基于该书面情况报告载明的违纪事实和处分意见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上级纪委受理该案件后,应当认真审核,不受此前已反馈处理意见的限制。
第十八条 经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赞成,可以对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先行作出的给予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予以追认。
经中央纪委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赞成,可以对中央纪委常委会在中央纪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先行作出的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予以追认。
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全体会议对本级地方党委、纪委常委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先行作出的给予本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予以追认,分别参照前两款规定的程序执行。
追认须待对前三款所涉人员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后,在下一次相应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或者地方党委、纪委全体会议上进行。
前三款所涉人员严重触犯刑律的,必须开除党籍。中央政治局、地方党委常委会分别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作出的给予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无须履行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追认程序。
第十九条 各级纪委依照本规定呈报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组织批准后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处分决定执行完毕后,应当按照程序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的处分决定执行(含处分宣布)情况汇总呈报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条 党组织批准的下列处分事项,应当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后按照下列要求予以备案:
(一)中央纪委批准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涉处分事项后,由中央纪委报党中央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以下简称省级党委)批准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所涉处分事项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以下简称省级纪委)报中央纪委备案;
(三)地方党委批准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涉处分事项后,被处分人系按照规定需要报上一级党委备案的在职正职领导干部的,由地方纪委报上一级纪委备案;
(四)地方纪委批准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七项、第三款所涉处分事项后,由地方纪委报同级党委备案;其中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涉处分事项还须同时报上一级纪委备案;
(五)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纪委)、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等审查批准本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所涉处分事项后,相应报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同级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党委)、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等备案;
(六)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分别审议批准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所涉处分事项后,相应报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备案;机关纪委审查批准本规定第三十九条所涉处分事项后,还须报机关党委备案。
前款规定中的备案工作,应当由负责报备的党组织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对在职党员干部已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案件汇总报相应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确有悔改表现的,留党察看期满后,由其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经基层党委审议后层报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的下一级党委(党组)审议批准。该党委(党组)同意按期恢复党员权利的,作出恢复党员权利决定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基层党委批准给予党员留党察看处分的,恢复党员权利由该基层党委批准,恢复党员权利决定由基层党委或者基层纪委下达。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留党察看期满后,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的下一级党委(党组)审核认为其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经报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批准,作出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的决定。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并由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由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分别参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恢复其党员权利、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或者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所在党支部有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情形的,可以由基层党委直接审议后,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程序办理。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党的工作委员会的,参照前五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党员经过留党察看,恢复党员权利后,又发现其在留党察看期间实施了新的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或者发现其在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由作出恢复党员权利决定的党组织撤销原决定,由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按照程序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
第三章 党中央以及各级党委(党组)处分批准权限
第二十三条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经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给予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批准下列处分事项:
(一)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先行给予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给予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批准对有关党的领导干部的处分事项。
第二十六条 在地方党委全体会议期间,给予本级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经地方党委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并按照程序呈报上一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由这一级纪委报同级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在地方党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地方党委常委会可以先行作出给予本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并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 地方党委常委会批准下列处分事项:
(一)给予本级党委讨论决定任免的党员干部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二)给予严重触犯刑律的本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开除党籍处分;
(三)给予严重触犯刑律的本级纪委委员开除党籍处分;
(四)给予下一级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给予下一级地方纪委书记、副书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处分事项。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以及设区的市级(不含直辖市的区,下同)以上地方党委在被赋予社会管理权限的开发区、国家级新区等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参照前款规定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省级党委常委会批准给予省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经负责审查的基层纪委审议并报请,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批准给予被审查人留党察看以下处分,但被审查人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除外。
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和县级地方党委在开发区等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参照前款规定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第二十九条 基层党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并可以批准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
(一)下级党组织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
(二)所在党和国家机关机构规格为副厅局级以上的;
(三)上一级党委系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的。
第三十条 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属于其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其中,党组(党委)会议、党的工作机关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经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赞成为通过。
对未经党组(党委)会议、党的工作机关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任免,但属于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的,也可以由所在机关纪委报机关党委审议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相应报党组(党委)会议、党的工作机关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
中央和地方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属于其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参照前两款规定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中央和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中,不属于党的工作机关的,除本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参照党的工作机关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第三十一条 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中央和地方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以及本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所涉中央和地方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并可以批准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
(一)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
(二)所在党和国家机关机构规格为正县处级以上的;
(三)本级党委系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的。
第三十二条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委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可以批准给予其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职责作用,经党政主要领导充分沟通后,相应可以批准给予其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
事业单位未被赋予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统筹管理的,上级党组织可以批准给予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中的党组织,不含党总支和党支部。
第四章 纪律检查机关处分批准权限
第三十三条 在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期间,经中央纪委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作出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并待报请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中央纪委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在中央纪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中央纪委常委会可以先行作出给予中央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并待报请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中央纪委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中央纪委常委会批准下列处分事项:
(一)给予省部级以下(不含省部级)中管干部以及未明确行政级别的单位中的中管干部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二)给予省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三)给予省级纪委常委(不含书记、副书记,下同)、监委委员党纪处分;
(四)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处分事项。
第三十五条 中央纪委办公会议批准下列处分事项:
(一)给予不是中管干部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员党纪处分;
(二)给予不是中管干部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派出机构的党员党纪处分;
(三)给予不是中管干部且已离职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驻、派出机构的党员党纪处分。
前款第三项所涉人员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其离职后,且与其离职前在前款所涉单位担任的职务没有关联的,依照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三十六条 在地方纪委全体会议期间,经地方纪委全体会议应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作出给予本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并待报请本级地方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由地方纪委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其中系设区的市级以下纪委委员的还须按照程序呈报上一级纪委常委会审查批准。
在地方纪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地方纪委常委会可以先行作出给予本级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处理决定,并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后,由地方纪委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第三十七条 地方纪委常委会批准下列处分事项:
(一)给予本级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免的党员干部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二)给予未经本级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免、但属于本级地方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
(三)给予本级纪委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四)给予下一级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五)给予下一级地方纪委书记、副书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六)给予下一级地方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党纪处分;
(七)给予下一级地方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八)给予本级纪委管理的纪委监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驻、派出机构的党员党纪处分;
(九)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处分事项。
地区纪委和相当于地区纪委的其他纪律检查机关,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纪委监委在被赋予社会管理权限的开发区、国家级新区等特定地域派出的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参照前款规定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基层纪委可以批准给予其审查的案件中的被审查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应当经同级党委审议同意后,按照程序报有处分批准权的县级以上纪委审查批准。
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和县级纪委监委在开发区等特定地域派出的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参照前款规定行使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基层党委,其同级纪委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直接决定给予违纪党员党纪处分,并可以批准给予违纪党员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未经党组(党委)会议、党的工作机关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任免,但属于党组(党委)、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可以由机关纪委审查批准。
第五章 处分批准权限和程序特殊情形
第四十条 违纪党员系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的干部,同时担任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或者地方纪委委员职务的,由地方纪委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并将党纪处分决定抄告主管单位党组(党委)。其中,地方纪委立案审查的,应当通过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主管单位内设纪检组织征求主管单位党组(党委)意见后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一条 给予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援派或者挂职单位,但不改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违纪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一般应当按照所任原单位职务、职级等对应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违纪问题与援派或者挂职期间挂任职务有密切关联的,必要时也可以按照该职务对应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但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按照所任原单位职务、职级等对应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求原单位意见。
给予上级党委委托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下级党委、纪委可以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二条 给予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党纪处分,由其原所在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该党组织已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党组织或者其上一级党组织办理。
给予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和已停止党籍的党员党纪处分,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三条 给予辞去公职等原因离开公职岗位或者退休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一般按照其在职时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违纪问题发生在离开公职岗位后,且与所任原单位职务、职级等没有关联的,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离开公职岗位后又重新担任公职的,依照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抄告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予以执行。
第四十四条 给予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和所辖社区(村)党组织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纪处分,按照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由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报同级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审议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依照本规定呈报派出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地方纪委常委会审查批准。
前款规定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其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在职期间或者与在职期间的职务有密切关联的,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相应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国有企业内设纪检组织审查后认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可以按照其退休前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抄告相应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予以执行。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由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条件,经其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报请党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审议同意后,作出恢复其党员权利、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或者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并抄告原作出党纪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依照本规定呈报派出党的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地方纪委常委会审查批准。
给予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乡镇(街道)党委和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纪处分,参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给予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退役军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一般可以根据其退役前的职级或者军衔等级(适用于实行军衔主导的军官等级制度改革后的退役军官,下同),由相应的地方纪委常委会审查批准,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报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退役前系师职军官(大校军官以及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团职军官(上校、中校军官以及相应职级文职干部)的,一般应当分别由省级纪委、设区的市级纪委负责履行处分审批程序;系营职以下军官(少校以下军官以及相应职级文职干部)的,由县级纪委负责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六条 给予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或者自主择业方式安置且未被停发退役金的退役军官中的党员党纪处分,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县级纪委常委会审查批准,其中拟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的还须报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给予以复员方式退役的退役军官,以及采取以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退休或者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中的党员党纪处分,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依照本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中的退役军官、军士的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服役期间或者与服役期间的职务有密切关联,由军队纪律检查机关审查的,军队纪律检查机关可以依照其退役前的职务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并作出党纪处分决定,抄告退役军官、军士组织关系所在地县级党委、纪委予以执行。
前款规定中的违纪行为由地方纪律检查机关立案审查的,地方纪律检查机关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履行处分审批程序。
第四十八条 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审查认为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可以直接给予其批评教育或者按照程序延长一次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按照程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由有监督执纪权限的纪律检查机关向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建议,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无正当理由应当采纳并交由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呈报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批准后作出处理决定。
预备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党的工作委员会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所确定的权限,均系应当遵照的最低权限。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严重触犯刑律,是指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履行处分审批程序,是指依照本规定确定的处分批准权限和程序,对处分事宜进行审议、报批并按照程序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有监督执纪权限,是指按照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的规定,对涉嫌违纪党员有权行使监督执纪职责,有权对其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有权对其提出党纪处分建议或者按照程序作出党纪处分决定。
第五十四条 军队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由中央军委根据本规定制定。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纪委1983年7月6日印发的《关于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批准权限的具体规定》和1987年3月28日印发的《关于修改〈关于处分违犯党纪的党员批准权限的具体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新华社北京2023年1月17日电)
从四个维度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
牛先锋
党的二十大庄严宣布:“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离不开科学理论指导。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全面分析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的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力量,宣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立场,指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性质方向,作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是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理论武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从领导力量、价值立场、性质方向、战略部署四个维度加以把握。
(一)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人民的伟大梦想。近代以来,无数志士仁人都在孜孜以求、艰辛探索。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独立自主,又不脱离世界文明发展大道。党百年来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一切奋斗,就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认识上不断深入、在战略上不断成熟、在实践上不断丰富。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中央在1953年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们党首次提出了以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为主要内容的四个现代化奋斗目标。在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作为四个现代化的内容明确下来,并强调要分两步走实现这个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现代化的认识逐步深入。1979年,邓小平首次把四个现代化表述为“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上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此后,我们制定了到21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建设的现代化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强调必须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九大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战略部署,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党的二十大原创性地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以及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也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式现代化蓝图的描绘者、道路的开辟者、战略的制定者、力量的凝聚者,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要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确保拥有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发展自信心,集聚起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
任何一场社会运动都有其价值指向,中国式现代化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最根本的价值立场。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愿望,对现代化的追求与探索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自觉实践。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中国人民探索和拓展开来的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符合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的现代化道路。离开了人民的牺牲、奋斗、探索、创造,就不可能有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党与人民之间是鱼水关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具有先进性。因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能够起到领导和表率作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是全体中华儿女的愿望,也是党为之奋斗的目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价值追求上是高度一致的。
坚持现代化建设的人民立场,就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伟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亿万中国人民的事业,要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发挥人民的聪明才智,唤起人民的创造热情,激发人民的力量投身于现代化建设事业中。
坚持现代化建设的人民立场,就要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现代化建设的人民立场,就要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灵魂,“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不断厚植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条件,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传承中华文明,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
(三)
世界上既不存在定于一尊的现代化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标准。我们推进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资本具有逐利性,由资本自发力量驱动的现代化,必然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失序、两极分化等现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社会主义性质。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一切不平等现象,消灭使人受奴役、被压迫的一切关系。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贫穷或者只有少数人富裕而大多数人贫穷,都不是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就是要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协调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进全体中国人民的福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些国家的现代化走的是战争掠夺、殖民统治的道路,充满了血腥罪恶,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带来深重苦难。和平、和睦、和谐是中华民族5000多年来一直追求和传承的理念,中华民族的血液中没有侵略他人、称王称霸的基因。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同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始终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冷战思维,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我们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致力于扩大同各国利益的汇合点,强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
(四)
“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党的二十大非常重视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考量,从战略高度谋划了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作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党的二十大立足于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一基点,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的战略安排是分两步走: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同时提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
党的二十大还进一步明确中国式现代化的十二项战略举措。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必须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必须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祖国统一是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有一个和平的外部环境,必须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选自2023年1月4日《学习时报》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求是》杂志评论员
党的二十大鲜明提出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发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员令。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在新征程上,必须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锚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使命任务,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大道
筑铁路、铺公路、建大港,连通大江南北、内陆边疆……100多年前,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设想着中国现代化景象。如今,高铁飞驰,公路密布,“神舟”问天,“嫦娥”落月,“祝融”探火,“羲和”逐日……中国的现代化程度远不是孙中山先生当年能够设想的。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创和形成的。近代以来,历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苦苦探索民族复兴的现代化之路,但在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前,都没有取得成功。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一切奋斗,就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孜孜以求,带领人民对中国现代化建设进行了艰辛探索。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提出努力把我国逐步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目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论断,制定了到21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开辟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境界。
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我国仅用几十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
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我们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式现代化扎根中国大地,切合中国实际,这条道路不仅走得对、走得通,而且走得稳、走得好。在新征程上,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定能够不断创造新的发展奇迹,为发展自身和造福世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2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法国总统马克龙时,马克龙表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模式令人钦佩。
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的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属性,为我们走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之路提供了科学指导。
一切成功发展振兴的民族,都是找到了适合自己实际的道路的民族。现代化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期待和目标,但每个国家都应结合自身实际作出路径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即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对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的超越,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丰富和发展。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遵循现代化的一般规律,更要切实把握好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我国14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这将是人类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大事,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发展途径和推进方式也必然具有自己的特点。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要不断厚植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我国不走一些国家通过战争、殖民、掠夺等方式实现现代化的老路,那种损人利己、充满血腥罪恶的老路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带来深重苦难。要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中谋求自身发展,又以自身发展更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
归根结底,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现代化;而不是资本主义现代化、为少数人谋利益的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怎么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这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些要求,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涵盖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奋斗目标,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意义和世界贡献。这些要求,是党深刻总结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对我国这样一个东方大国如何加快实现现代化在认识上不断深入、战略上不断完善、实践上不断丰富而形成的思想理论结晶。这些要求,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遵循,我们必须深刻领会、系统把握,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必须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原则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长期实践探索的成果,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惟其艰巨,所以伟大;惟其艰巨,更显荣光。”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一席话催人奋进。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5条重大原则,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引领时代发展的康庄大道。要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要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党和人民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志气、骨气、底气,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5条重大原则,是在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践经验、深刻把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特点、统筹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内涵丰富、意义重大,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领悟、整体把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进行宏观展望,进一步明确了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强调“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报告强调未来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并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安全、国防、外交等方面的主要目标任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战略部署,紧密联系我国发展面临的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深刻认识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项目标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但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今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要坚定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
“什么时候没有困难?一个一个过,年年过、年年好,中华民族5000多年来都是这样。爬坡过坎,关键是提振信心。”在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意味深长地说,“我们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优势,有超大规模市场的需求优势,有产业体系配套完善的供给优势,有勤劳智慧的广大劳动者和企业家等人力优势,只要把各方面的优势和活力真正激发出来,就能够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和大国战略博弈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党的二十大制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让我们踏上新征程,向着新的奋斗目标,出发!”
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
谢春涛
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强调“要守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正确方向”。我们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新时代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
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历史过程。进入近代,面对西方列强入侵带来的生存危机和发展压力,中国的仁人志士对如何在中国实现现代化孜孜以求,然而都以失败告终。只有当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我们党的领导下,中国的现代化才走上了正确的道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中国实现现代化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从国情出发提出“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叫做中国式的现代化”,对现代化建设作出“三步走”的战略安排。此后,我们党不断结合新的发展阶段作出新的战略安排,持续推进我国的现代化进程。经过几代人接续奋斗特别是新时代的创造性、开拓性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愈益成熟、实践愈益拓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坚实的基础、科学的依据和可靠的保障,走得通、行得稳,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
从理论上看,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和本质的认识,概括形成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初步构建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体系,使中国式现代化更加清晰、更加科学、更加可感可行。习近平总书记阐明“世界上既不存在定于一尊的现代化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标准”,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推进的现代化,要“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自主性。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梳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总结新时代我们党推进现代化的宝贵经验,鲜明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极大丰富和发展。
从实践上看,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的过程中,不断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新时代十年的生动实践和伟大变革,丰富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拓宽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前进道路。十年来,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为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最为可靠的政治保证;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确立“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科学完整的战略规划和部署,极大拓宽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路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引领人类进步潮流,走出一条和平发展的现代化道路;等等。同时,我们党带领人民勇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不断破解改革与稳定、公平与效率、发展与安全、开放与自主等人类现代化诸多难题,具有重大战略性、全局性意义。
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的战略安排和目标任务
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所处历史方位,对奋斗目标接续作出战略规划和安排,并坚持抓好落实,是我们党成功领导和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经验。党的十八大着重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进行谋划;党的十九大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进行宏观擘画,提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展望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同时明确了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这一系列战略安排,细化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间表、路线图,展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二十大对于发展目标的战略性谋划,重在把握“全面性”。党的二十大在战略目标设定上的“全面性”,同贯穿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全面”要求是内在统一的。这种“全面性”体现为目标涵盖领域的广泛性,其中不仅包括“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内容,而且包括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建设、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等方面的目标,每个领域都有相应的发展任务;这种“全面性”体现为现代化标识的系统性,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包括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等具有标识性的现代化目标,要求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等,这些目标对整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这种“全面性”还体现为实现目标过程的渐进性,明确了在基本实现现代化基础上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
党的二十大既放眼长远,又立足当前,指出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提出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体现了由远及近、以近启远、远近呼应的周密部署。在未来五年目标任务和2035年我国发展总体目标的设定上,既保持连续性,又体现发展性。比如,未来五年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取得重大进展,2035年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新发展格局;未来五年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显著提升,2035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未来五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未来五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未来五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未来五年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等等。这种战略安排和目标设定上的一体化、递进式特点,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只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棒接着一棒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必将一步一步变成现实。
深刻领会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二十大科学判断时与势,辩证把握危与机,鲜明提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条重大原则,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这是我们党总结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把握我国发展时代特征和战略安排提出的重大原则,是党团结带领人民在新征程上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创造新的历史伟业的根本遵循。
把握这些重大原则,要深刻认识“五个坚持”重大原则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必由之路”的重要论述是内在一致、有机贯通的。“五个坚持”重大原则和“五个必由之路”,共同体现了党在百年奋斗实践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得出的至关紧要的规律性认识,对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根本性意义,必须牢牢把握、长期坚持。同时,“五个坚持”重大原则与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以及“十个方面历史经验”也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抓住了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历史经验中的重点和关键,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
“五个坚持”重大原则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明确的实践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根本政治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郑重宣示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活力;坚持发扬斗争精神,锻造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风险挑战的强大精神力量和坚强意志品质。把握好、落实好这些重大原则,要联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国际环境,联系新时代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奋斗历程和伟大变革,联系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十二个方面的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担当精神、专业素养、斗争本领,以守正创新的历史自觉、踔厉奋发的历史主动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总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充分彰显党的初心使命,深刻展现中国共产党人的宏大战略谋划和强烈历史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成果,也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的重大创新突破。中国式现代化不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而且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开辟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新路径,不断为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选自2023年2月9日《人民日报》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主任